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文件精神,我省自2015年下半年起已开始换(补)发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为进一步做好证书的换(补)发工作,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凡未及时办理证书验证续期或换(补)证业务导致证书失效的,持证人通过继续教育的方式取得近三年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可申请换(补)证业务。
各地要认真做好证书换(补)发工作,加强管理,对通过买卖、涂改、伪造等方式取得的虚假证书一律不予换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关于我们 | 鑫慧网校 | 资质安许 | 职称评审 蜀ICP备12002633号-14
成都鑫慧教育 版权所有 © 2007-2023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7号商鼎国际1栋2单元1305号 电话:028-85248327、13982228979 http://www.scgwp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