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建培﹝2015﹞3号)要求,我省已于2015年3月正式启动了证书的换发工作,即现持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通过继续教育的方式,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清理规范各类职业培训的相关要求,我省也将从2015年8月31日起停止物业管理员、预算员证书换(补)证业务。
为确保我省建设岗位培训证书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市(州)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证书管理行为,认真审查业务办理条件。自2015年9月1日起,凡未按要求及时办理证书验证续期或换证业务导致证书失效的,均不得以提供证明材料的形式申请逾期换(补)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关于我们 | 鑫慧网校 | 资质安许 | 职称评审 蜀ICP备12002633号-14
成都鑫慧教育 版权所有 © 2007-2023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7号商鼎国际1栋2单元1305号 电话:028-85248327、13982228979 http://www.scgwp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