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教范围:

  九大员继教:省属企业、央企、入川企业、成都市及以外的各地、市、州持证人员

二、九大员继教报名应交资料:

  (岗位证原件各单位自行查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各单位自行查验)顺序与报名表相符、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名表(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一份

三、报名地址:

  成都市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A座406室

四、联系电话:

  办公室:028-65515512;联系人:13982228979胡老师,13880769812舒老师

五、继续教育注意事项:

  1、按规定九大员岗位证、物业岗位证每三年复检一次,复检前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获得继教证),否则证书不能复检,过期作废,2012年12月以前到期证书,现在正在报名之中。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颁发的九大员岗位证,没有按期继教复检的证书已过期 

  3、2009年12月31日所获得的九大员岗位证书,按要求应在2012年12月31日份以前参加完继教复检.

  4、请报名参加继教的单位及持证人员自检自查,确认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在继教有效期内,过期证书的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视为自愿参加培训学习 

  5、九大员岗位证书复检(盖复检章):(1)、须在岗位证,证书企业聘用栏加盖单位鲜章,原证书已经备案,持证人没有更换单位的,不在重复加盖单位鲜章。(2)、持岗位证、继教证原件、复检名册表(加盖单位鲜章)及电子表,送交至致民路21号(建设厅建设人才大楼)4楼窗口审查,合格后证书盖复检章,成都市市属企业交至成都市过街楼街122号(成都市建委岗位培训办公室)审查,合格后证书盖复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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