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岗位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工作,维护考试严肃性、证书权威性,现就有关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信息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考生领到准考证时要认真检查,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信息相符,如发现信息有误,须立即向培训(或报名)机构报告,查实后,培训(或报名)机构带上考生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连同《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考试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报我办,经核查,予以修改后重新打印准考证。因准考证上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件不符,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各机构在考试数据上报前,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在“四川省建设系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管理系统”关网后,我办不受理考生修改报考专业、报考岗位信息。
对上述规定,各培训(或报名)机构在组织报名时要提前告知考生,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信息准确、管理规范、工作高效,为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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