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建设局(委)、有关培训机构、双证学校:
现将《四川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考试查分规则的通知》(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做好岗位培训考试工作。
四川省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四川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考试查分规则
一、省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全省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的评阅试卷工作,省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查分。
二、查分应从严掌握,岗位培训考试应试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15天内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应试人员申请查分,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市州岗培办(培训中心)、“双证制”学校或省直属培训机构填写《查分申请表》(见附表一)。
三、各市、州岗培办(培训中心)、“双证制”学校以及省直属培训机构须在成绩公布后20天内,将应试人员查分申请汇总表(见附表二)和《查分申请表》同时上报省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省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在成绩公布后40天内予以查分,并将查分结果书面通知查分申请单位。
查分结果由市州岗培办(培训中心)、“双证制”学校或省直属培训机构答复应试人员。
四、省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在受理查分申请后,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纪检人员及有关人员成立查分组,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和对应试人员负责的态度进行查分,并将查分工作情况、查分结果如实准确地填写在查分申请表上。
五、查分时要认真核对有关试卷有无错评、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六、查分中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考核办有关领导批准后,将原成绩予以更正,并及时通知有关市、州岗培办(培训中心)、“双证制”学校和省直属培训机构。
七、任何单位、任何人均不得违反查分工作规定程序。对在查分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严肃查处并上报主管部门。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四川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统考查分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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