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根据原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05]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度四川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建培[2010]43号)文件的安排,结合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岗位培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从事或拟从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与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 报考条件
年龄在18-55周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在职或即将从事建筑行业的社会人员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统考科目,根据各岗位人员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不同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实践能力要求进行设置。
从2011年起,原“建筑工程房建施工员”改为“建筑工程施工员”,原“建筑工程装饰施工员”、“建筑工程防水施工员”并入“建筑工程施工员”。2011年上半年四川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科目设置见附件二,其中《装饰施工员专业知识与实务》、《防水施工员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考试仅限于参加装饰施工员、防水施工员补考人员报考。所有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考试时间
成都考试时间为5月7日;
2011年度四川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时间安排。
四、报名程序
(一)填写报名表《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报名表》。
(二)打印报名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2张及一寸彩色相片4张。前往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A座406室报名。
五、报名时间
2011年上半年岗位培训考试报名时间为即刻起~3月28日前,额满为止。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而名额有限,请各企业级个人提前报名。
六、报考岗位要求
从2011年起,每个考生每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拟参加两个岗位“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补考的人员,每次只能选择一科进行补考。
七、考试方式和成绩管理
岗位培训各科目的考试,全部为闭卷,分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主观题应填涂机读卡,客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所有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两年有效。
八、考场设置和安排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统一规划。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市(州)所在地,由市(州)岗位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省属及成都市(含“双证制”学校)的考场,由我办统一安排设置。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作答《基础知识专业》科目的试题,用2B铅笔在机读卡上填涂;作答《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机读卡上填涂,主观题用签字笔或蓝、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纸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试题注意事项(每题题后);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纸有效范围内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九、所有准考证号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统一编排。我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本考点考生准考证。
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要认真检查准考证上各项信息,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如发现信息有误,按照川建培[2010]36号文件精神执行。
十、考试收费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考试费由我中心从培训费中列支,不额外收取考试费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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